一、采购项目名称等: 1.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2023-2025年餐饮物资供应商准入项目 2.采购人项目编号:SZ2023-014 3.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采购委托代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5.准入供应商数量:根据各标段规定数量 6.准入期限:2年(2023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需提前增补供应商的标段具体以约定时限为准。 说明:1.本项目各标段准入年限均为2年。供货合同二年一签,供货合同一年期满后经后勤服务中心考核,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可继续供货,考核未达到标准的取消准入资格。考核依据为《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供应商考核细则》。2.根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准入7家或5家或3家(按照标段准入数量),取得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餐饮物资准入供应商资格。具体供货事项由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在同一品类中通过质量、价格等因素的竞争确定供应商。3.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经营实力原则上限报5个标段,超过限报标段数的,每超过1个标段的多收1份报名费;4.本项目按标段顺序进行开标,每个投标人最多中3个标段,后续标段均不再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后续标段的综合得分还是正常计算,但排名则不作为后续标段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每个标段需分别报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参加开标会、分别签订合同、分别交纳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标文件密封,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均须真实、有效,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少采购文件要求的任何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1.基本材料: 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投标人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2.具体材料: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附件13各标段的准入条件要求。其中:标段11(鸡蛋类)、标段12(食用油)、标段13(大米类)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 3.其他文件:根据各标段的要求提供(详见评分标准)。 投标人的资质和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后勤服务中心餐饮物资供应商准入项目各标段供应商准入资格条件(采购文件附件1-附件13),作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 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 ,上午; 8:30一11:00 ;下午2:00一4: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户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账号:1205210209000060768 注:打款时备注报名标段名称或项目编号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96751427@qq.com)进行网上报名。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1份)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投标人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2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如下: 标段1到标段6:2023年 5月22 日上午9:30(投标人迟到视为自动弃标); 标段7到标段13:2023年 5月 24日上午9:30(投标人迟到视为自动弃标); 2.开标地点: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 3.招标代理联系人:小范; 电话:0572-2630018; 4.采购人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72-2322721; 六、中标办法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各标段评分标准,对各标段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综合得分60分为入围合格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按照各标段的准入供应商招标数量和各标段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如每个标段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足招标数量,按实际数量入围。中标结果需经公示确认。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上标准收取,由每标段每位中标人全额支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内一次性结清。) 在合同履约服务期内,如有单位终止合同不再履约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供应商退出后,在本项目相应标段满足准入规则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综合排名替补供应商,如没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则相应标段在供应商少于3分之2后,启动增补供应商招标工作。 七、评分标准 1.标段1、2、3、4、5、6、7、8、9、10: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照评标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得分=(评标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数)。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2.标段11鸡蛋类、标段12食用油类、标段13大米类: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价格分50分和综合能力分50分)。合格投标人的资质分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照评标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得分=(评标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数)。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价格分评标得分详见标段11、12、13的评分标准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