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要求:“采购人原则上不晚于7月底公开采购意向,无特殊情况应于11月中旬前完成采购”,加之大额资金采购意向需公示30天,为确保2024年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款项及时支付,有序推进上半年采购工作,现对2024年上学期采购工作安排作如下通知:
一、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50万,工程80万)以上,且由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采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
二、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50万,工程80万)以下,学校采购限额标准(5万)以上,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项目,采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三、授权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通过校内“最多跑一次”平台进行采购申报,暑假期间采购申报审批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授权各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的项目,采购确认书分派、合同等审批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截止目前已授权申报单位自行政采云采购的项目,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完成采购和报销。6月底,计划财务处将集中对未实施采购及采购节余计划收回。
请各单位提前规划、合理安排采购工作,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费老师,电话:2321567(674770)
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2322188(678631)
特此通知。
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