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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采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采购中心 日期:2023-10-27 11:09:55 人气:521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根据学校《合同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55号)和采购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226号)规定,自201991日起,学校采购中心负责管理“采购合同专用章”,现就采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学校采购合同一般指使用学校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并以“湖州师范学院”名义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二、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货物清单(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服务或工程清单;质量要求或服务要求;合同涉及知识产权的规定(如有);项目完成时间;验收标准;合同款支付方式;质保期(服务期)期限及要求;履约保证金(质保金)金额、留存期及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价的1%,建设工程为合同价的5%;留存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退还方式为一次性退还或分次退还。具体按照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形式(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打入学校账户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可依照最新《民法典》解决,具体按照双方约定)。

合同签署页主要内容:合同双方名称(盖章);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我方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银行信息(开户行名称、账号);联系人(一般为合同执行负责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湖州师范学院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开户行:建行吴兴支行;账号:3300164933505000286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004711725032;地址、电话: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0572-2321567

    三、采购合同签署权限

(一)校内签署权限:1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署;2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业务分管校领导签署或经费出资单位分管校领导签署需要办理一般采购合同审核会签手续其中,合同金额在市级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直接采购(支付)项目合同无需会签3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需办理重大采购合同审核会签手续)。

其中,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的横向科研项目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签署

(二)校外签署权限:合同对方签署人为对方单位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如为授权代表人,需另附对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对方如为自然人,需另附签署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采购合同签署盖章规范:学校所有以“湖州师范学院”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我方签署页的签署人为学校法定(授权)代表人,并加盖“湖州师范学院采购合同专用章”;对方签署页的签署人为对方单位法定(授权)代表人,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合同文本超过1页,需合同签订方加盖骑缝章。

五、采购合同盖章办理:1)需提供的材料:合同文本已有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会签单(如需);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如需)2)盖章登记:采用微信小程序线上登记。(3采购合同盖章办理联系方式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7室;联系人:朱老师;电话:2321363


湖州师范学院采购中心

20231027


附:“采购合同专用章”登记小程序(请用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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