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期末即将临近,因大额资金采购意向需公示30天,同时2023年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和财务年终结账停止报销时间预计在12月中旬,为确保2023年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款项的及时支付,现对2023年采购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作如下通知:
一、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50万,工程80万)以上,且由采购中心委托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申报截止时间最晚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不包括使用2024年预算经费启动的采购项目)。
二、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50万,工程80万)以下,学校采购限额标准(5万)以上,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项目,采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三、其他授权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尤其政采云下单的政府采购项目,如电脑、打印机、复印纸、租车等,具体详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四、距离年终财务报销截止日已时间不多,且采购完成要早于报销时间,为防止已采购未报销导致资金被财政收回(若被收回,将扣减采购申报对应项目的资金):对于2023年10月15日之前已分派采购计划书的政采云采购项目,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5日之前完成报销,未完成报销的,已分配的采购计划将被收回由学校重新统筹分配;2023年10月15日之后分派采购计划书的政采云采购项目,请务必于财务年终停止报销前完成报销。从发布通知至报销结束前,学校将对不定期对采购计划书进行清理,对已到规定期限仍未下单的政采云采购项目将终止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各自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截止时间前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提交采购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2024年采购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管理办公室章老师(2321567),采购中心徐老师/张老师(2322188)。
特此通知。
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