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期,采购中心在“政采云”平台上审批中发现了一些常见问题,特作以下提醒:
(1)关于采购计划的填写。“政采云”平台上申请“采购计划”时,填写“项目名称、预算”须与“最多跑一次”平台上的“采购项目申报”中填写的“项目名称、预算”一致,填写“采购内容”须将待采购的货物品牌型号(尤其电子设备)填入,并请同时上传《湖州师范学院采购项目申报(备案)表》、采购内容政采云截图。
(2)关于采购计划的使用。在“政采云”电子卖场或网上超市下单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须使用当年申请的采购计划,不得使用上一年度未使用完的采购计划。
如出现不规范填写或使用采购计划的情况,采购中心只能在审批时作退回处理,故请务必规范操作,从而提高采购申报正确率和采购审批效率,望知悉。
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