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的规范化管理,科学合理地核定行政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资源配置,节约教学资源,依据《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财资〔2016〕2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浙财资产〔2016〕37号)和《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湖财资〔2016〕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的行政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包括空调、计算机等通用办公设备购置和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
第四条 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当遵循“必要、实用、节约”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已有设备家具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和岗位的实际需要配置,减少闲置和浪费。
第二章 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第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采取限额管理,本办法规定的配置标准为限额上限,即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不得超过实物量标准和价格上限标准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按照《湖州师范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执行(见表一);
(二)办公家具配置按照《湖州师范学院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执行(见表二)。
(三)未列入本办法配置标准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应当按照与学院、部门(单位)履行职能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六条 行政办公设备家具使用年限条件的有关规定:
(一)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已达到使用年限不能使用的,可以申请报废;仍可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二)未达到使用年限的,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先进行维修,仍可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较高的,可以申请报废。
第三章 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七条 各学院、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在实物量标准和价格上限标准之内配置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如因工作需要确需突破标准限额的,须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第八条 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需严格按照《湖州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列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的品目,如无特殊情况,应从政府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公布的机型范围进行采购。
第九条 新申请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的,首先从学校库存中调剂。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各学院、部门(单位)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 监察审计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学校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上级文件有调整的,学校将根据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行,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
表一、湖州师范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配置限额标准:
设备名称 | 实物量标准 | 价格上限标准(元/台) | 最低使用 年限(年) | 性能要求 | |
计 算 机 | 台式(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按需要人数1人1台配置,保密用计算机可另增加配置。 | 5000 | 6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
便携式(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有外勤工作任务或其它特殊情况的可选配。 | 7000 | 6 | ||
打 印 机 | A4打印机 | 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0%计算, 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在打印机编制总额内合理配置。 | 2000 | 6 | |
A3打印机 | 7600 | 6 | |||
票据打印机 |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 | 6 | ||
复印机 | 原则不予配置,因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选配。 | 35000 |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 ||
一体机/传真机 | 按工作需要选配。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20%计算,同时相应减少打印机、扫描仪配置。 | 3000 | 6 | ||
扫描仪 | 按工作需要选配。每部门(单位)不超过1台,已配有置有打印功能一体机的不予选配。 | 3000 | 6 | ||
碎纸机 | 有保密需要的部门可选配。每部门(单位)不超过1台。 | 1000 | 6 | ||
投影仪 | 原则上不予配置,因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配置 | 10000 | 6 | ||
空调 | 壁挂式 | 按需要配置,已安装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得再配置。 | 5000 | 12 | |
柜式 | 10000 | 12 | |||
备注 | 1、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设备的价格。 2、本表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设备。其他办公设备酌情根据办公实际需要,严格选用和配备。 |
表二、湖州师范学院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
设备名称 | 实物量标准 | 价格上限标准(元/台、件)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性能要求 | ||
办公桌 | 正(副)处级或相当职务 | 1.6米,每人1张 | 3000 | 15 |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 |
处级以下或相当职务 | 1.4米,每人1张 | 2500 | ||||
办公椅 | 正(副)处级或相当职务 | 每人1把 | 800 | 15 | ||
处级以下或相当职务 | 每人1把 | 600 | ||||
沙发 | 三人沙发 | 正(副)处级或相当职务 | 三人沙发,按办公室配置,每间1张;或单人沙发2个 | 3000 | 15 | |
单人沙发 | 1500 | |||||
茶几 | 正(副)处级或相当职务 | 按办公室配置,每间1张 | 1000 | 15 | ||
书柜 | 正(副)处级或相当职务 | 双门,每人1组 | 1600 | 15 | ||
文件柜 | 正(副)处级或相当职务 | 双门,每人1组 | 1000 | 20 | ||
处级以下或相当职务 | 双门,每人1组 | 1000 | ||||
桌前椅 | 正(副)处级或相当职务 | 每人2把 | 500 | 15 | ||
处级以下或相当职务 | 每人1把 | 500 | ||||
茶水柜 | 按办公室配置,每间办公室1只 | 1000 | 20 | |||
会议桌 | 优先考虑使用公共会议室,因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选配。按容纳人数配置(每人) | 800 | 20 | |||
会议椅 | 500 | 15 | ||||
保密柜 |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 | 20 | |||
备注 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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