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校内采购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决定招聘校内采购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校内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活动的评审和咨询;
(二)配合采购管理中心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利用学校资源根据不同专业组建的专家库。该专家库专家产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家库参考专业范围。
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医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 理学院 | 现教中心 | 文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商学院 | 艺术学院 | 体育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公用 |
专业分类 | 机械 | 口腔 | 化学与材料化学 | 光电子技术 | 计算机 | 影音编辑 | 应用心理 | 电子商务 | 音乐 | 体育器材 | 语音 | 水电维修 |
电子 | 护理 | 水产养殖 | 应用物理 | 网络工程 |
| 教育技术 |
| 美术 |
|
| 装修 | |
计算机 | 临床 | 生物与制药 |
| 应用软件 |
|
|
| 艺术设计 |
|
| 绿化 |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三年,一般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熟悉评标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并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
(四)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推荐录用方式:
专家采用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一年。专家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或校采购管理中心邀请;
(二)征得所在学院或部门同意;
(三)资格审查;
(四)培训和考核;
(五)录入评标专家库,颁发专家聘书。
四、权利待遇
(一)查阅与评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资料;
(二)就投标书中的疑问要求投标人解答;
(三)对投标书进行独立公正的打分和评价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和影响;
(四)对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规定的劳务报酬;
(六)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五、承担义务:
(一)专家系拟评标项目的投标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投标人聘用的顾问、与投标人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时,须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评标纪律,按时参加评标,对有关评标的情况保密;
(三)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经审查备案的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评审意见应当对投标书的评分以及评为废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作出详细、具体的说明;
(四)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五)积极参加学校采购管理中心组织的教育培训与考核;
(六)工作学院或部门、职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后,在半个月内书面通知校采购管理中心。
六、报名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采购评标评审专家申报登记表》与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学院或部门;
(二)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通常由采购联络员)填写《湖州师范学院采购评标评审专家申报汇总表》,将上述资料交东校区2号行政楼407室(采购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2322188,联系人:薛老师,662468;两表格的电子稿发送至xcc@
(三)资料上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5日下班前。
特此公告。
采购管理中心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