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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政策解读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9-03-11 00:32:25 人气:197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制定并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的一项依法行政行为。

当前,为加快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和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我省正在积极推进政采云平台在全省的推广运用,加快形成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2018年将完成政采云平台在全省的部署上线。

二、制定思路及主要内容

制定思路:为实现浙江政务数字化转型和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充分依托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进一步完善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和电子卖场功能,促进政采云平台在全省的推广运用。同时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目录和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放权给采购人,实现采购人的权利和责任的对等。

《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一)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包括货物类29项(省级32项),工程类无,服务类6项(省级13项)。

(二)浙江省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包括全省卫生系统的部门医疗耗材,全省教育系统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含高教仪器设备)和教学资源开发。

(三)浙江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为50万元,市级为30万元,县级为20万元。工程类项目:省级为100万元,市级为50万元,县级为30万元。

(四)浙江省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200万元。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省级、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规定。各级采购单位应当执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采购方式进行规范;要求各级采购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  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行分散采购和备案制管理;中央和地方共建单位可以适用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授权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及电子卖场的概念和具体交易规则由省财政厅另行发文规定;全省实施统一的《浙江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由省财政厅另行发布。

三、与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标准的主要差异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的主要差异。

1.货物类:全省目录从2018年的26项变为29项。一是将2016年的大类“计算机网络设备”变为该大类下的两小类“路由器”和“交换机”。二是将原省级目录中的“人用疫苗”和“兽用疫苗”提升为全省统一目录中的项目,加强对全省疫苗采购的管理,回应社会关切。

2.工程类:省级目录拟删除“小额装修、拆除、修缮工程”。因工程类项目采购较为复杂。2018年定点采购试点效果不甚理想。

3.服务类:全省目录从2018年的8项减少为6项。减少的项目为“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以及“汽车加油服务”。因上述服务供应商数量少,实施定点采购的意义不大。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主要差异。2019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拟删除全省武警消防部队的“消防部队技术装备”项目,因武警消防部队并未设立本部门的部门集采机构,且该机构进行机构改革,未来采购变数较大。

(三)停止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建设“网上服务市场”。由于协议供货的商品种类和规格型号有限,加之网超的实施对协议供货形成了较大的冲击,采购人执行中常常要求将协议供货变更为网上超市采购。2019年拟停止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现有的协议供货项目,通过网上超市和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系统进行采购;与网上超市对应,建立“网上服务市场”,将现有的定点采购项目整合进“网上服务市场”,并根据运行情况适时扩大服务项目种类和数量。

与网上超市相比,“网上服务市场”不仅可以实施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项目的直接订购;同时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方式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服务项目。“网上服务市场”对供应商实行公开征集承诺入围,展示入驻企业和服务项目,方便采购人选购。

(四)采购标准的差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拟保持不变。

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18年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同时减轻采购人和财政部门的审批工作量。

(五)其他规定的差异。一是要求采购人尽快建立健全电子化采购内控机制,尤其是网上超市的内部操作规程。二是要求在采购活动中执行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三是为方便政采云平台的全省推广应用,统一技术标准,规定全省实行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和统一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本《目录》解读机关为浙江省财政厅,解读人:冯华,联系电话:0571-87055741。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关于《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政策解读  http://www.zjczt.gov.cn/art/2018/12/10/art_1164177_26977354.html

本文网址:http://cgzx.zjhu.edu.cn/show.asp?id=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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