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保险采购行为,根据《湖州市2015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湖政办发〔2014〕11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0号)的规定,2015-2016年度市本级单位公务车辆保险将继续实行定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市本级单位)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
二、定点保险有效期
本次定点保险服务的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止。
三、定点保险机
本期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机构共7家,分别为: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5.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6.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7.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在定点保险有效期内,市本级单位如需进行公务车辆保险采购的,应在上述7家定点保险机构中,就价格、服务及其他优惠措施等与其进行协商谈判,并择优确定承保机构。
四、投保险种、费率及售后服务
1.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定点保险机构应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的规定给予投保单位浮动优惠,其最终优惠率应不低于30%。
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综合)险为商业险种,市本级单位可自主选择参保。如确需参保的,其最终优惠率应不低于30%。
2.所保车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即: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x(1-使用年份/10);第三者责任(综合)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方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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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 险别 | 保险金额 | 基本保 险费(元) | 折扣率(%) | 投标净 保费(元) | 其他优惠条件 |
基本险 | 第三者责任(综合)险 | 20万 | 1021.00 | 70% | 7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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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 | 车上人员责任险 | 5万(5人×1万) | 135.00 | 70% | 94.50 | |
交强险 | 12.2万 | 950.00 | 70% | 665.00 | ||
合计 | 37.2万 | 2106.00 | 70% | 1474.20 |
3.定点保险机构的特定服务措施应按计划书及投标时的承诺提供,并在市本级单位投保前向采购单位特别说明。
五、监督与管理
1.各投保单位应加强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定点保险机构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向非定点保险机构投保。否则,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2.各定点保险机构必须按计划书和谈判约定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为市级单位提供优质的车辆投保和理赔服务,不得擅自降低费率优惠水平,或故意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直至取消定点保险机构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为加强公务车辆的定点保险采购管理,提高定点保险机构的承保、理赔等服务水平,市财政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将对定点保险机构承保服务和履约情况(重点是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的兑现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按政府采购法规制度、采购合同以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分别予以处理。检查结果作为下一期招标的评判依据。
六、其他事宜
1.三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联系电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150037;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2220018。
特此通知。
附件:2015-2016年度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机构特别服务承诺
湖州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2015-2016年度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机构特别服务承诺
单位名称 | 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机构特别服务承诺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 1、9座以下客车提供3次免费保养服务; 2、9座以下客车免费酒后代驾6次;3、全国无限次免费故障救援服务; 4、免费办理中石化加油卡,每升可优惠0.08元;5、免费代办车辆车险; 6、车损险中已包括“自燃险”责任。 | 2217911 | 杨晓峰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 1、车辆损失险保障范围更大:受保险车辆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 2、全车盗抢险免赔率降低:因索赔资料缺少或车钥匙缺失导致的盗抢险免赔增加,C款产品扣除最少;3、自燃险失险:对于党政、企业用车,自燃险已包含在车辆损失险范围之内,无需另外购买; 4、在承保玻璃单独破损险的基础上,后视镜和车灯的单独破碎单独损害由我司承担赔偿责任,无需自行承担; 5、车上人员保险责任包含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 2091737 | 胡丹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 1、折扣率同时适用于机动车商业险的其他车种、车型、险种; 2、商业险无论出险次数,均享受此优惠折扣;3、新车商业险也享受70%折扣率优惠;4、投保车损险时,包含自燃保险责任。 | 2122356 | 吴建勤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 无 | 2108356 | 费继敏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 无 | 2755669 | 戚建飞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 1、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可按家庭自用车辆承保并享受最高优惠率,在服务上与政府机关车辆相同,同样是全程上门服务; 2、为贵方机动车辆提供免费拖车、换胎、充气、搭电、开锁等救援服务;3、代办新车上牌等相关事项,做到用户不出门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 4、每车每年提供两次车辆检测和四轮定位服务;5、公司设立统一服务专线电话95502,除正常服务外,公司还推出客户酒后由我司派员代驾车辆的服务;6、车辆在保养、维修停驶期间,需要车辆进行有关的行政或商务活动时,可提出申请,我公司将免费提供代步车援助服务。 | 2575672 | 丁璐青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 1、停驶期间特别服务:采购单位车辆遇节假日或车辆保养、维修停驶期间,经报备我公司确认停驶天数,可免除实际停驶期间的保险费(停驶天数不超过3个月);2、 提供安全防范教育和知识培训服务:我司将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来与投保单位进行交流沟通聘请消防队、交警队等相关专业人士举行驾驶员交通知识培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每年至少两次);3、私家车享受最高优惠价格服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私家车可按家庭自用车辆承保并享受最大优惠率,在服务上享有机关车辆同等的待遇。 | 2799025 | 彭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