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号:2014527批准,现就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1幢教学楼采光天窗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4】-07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37.5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31幢教学楼采光天窗等维修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采光天窗、采光罩的安装、维修与售后服务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 2015年1月8日,上午; 8:30一11:00 ;下午13:30一16:3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留下邮箱地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介绍信;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四)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最近一个季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
(五)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圆整(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现金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
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仟柒佰伍拾圆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户 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账 号:1205210219000025063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20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月20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网”(http://ztb.huzhou.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hzjagc.com)
十三、业务咨询:
湖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098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 辉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传真:0572-260670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572-2150216
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