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师范学院委托,就医学院婴幼儿重症监护实验室设备与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4-014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 量 | 单 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医学院婴幼儿重症监护实验室设备 | 1 | 批 | 9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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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设备 | 1 | 批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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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
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10219000025063
十、其他事项: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包括投标设备的维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银行回单)。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536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传 真:0572-260670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2-2150216
医学院婴幼儿重症监护实验室设备与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项目-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