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省市法规

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计算机等通用设备协议供货工作的通知(湖政采办〔2013〕8号)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12-11 14:56:09 人气:11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各区财政局,市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州市2013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湖政办发〔2012〕132号)《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采购结果执行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3号)的规定,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3~2014年度计算机、打印机等十八个品目协议供货项目已经全省联动采购,确定了中标供应商及其供货商。现就做好本期协议供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单次采购数量或预算金额在下列限额标准以下(含本数)的,均应在本次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公布的机型范围内进行采购:

1.计算机、打印机(含针式)数量40台,采购预算40万元;

2.交换机、路由器、UPS(不间断电源)40台,采购预算20万元;

3.数码相机、传真机、扫描仪数量20台,采购预算20万元;

4.数码摄像机、投影仪数量10台,采购预算20万元;

5.复印机、油印机数量5台,采购预算20万元;

6.防火墙数量5台,采购预算20万元;

7.服务器、存储设备数量5台,采购预算40万元;

8.一体机数量10台,采购预算10万元;

9.空调机数量40台,采购预算40万元。

采购单位由于特殊原因,需采购协议定点采购范围外的产品品牌或型号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二、协议采购有效期

本次协议供货的有效期为: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三、中标品牌(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一)计算机

1.台式机:惠普、清华同方、方正、联想、宏基、戴尔

2.便携式:联想、THINKPAD、惠普、宏基、索尼、戴尔、三星、华硕、清华同方

(二)打印机:惠普、联想、京瓷、佳能、三星、富士施乐、兄弟

(三)针式打印机:爱普生、映美、得实、实达、富士通

(四)交换机:D-Link、中兴通讯、神州数码网络、华为、博达、思科、斐讯、华三、戴尔

(五)路由器:神州数码网络、博达、华为、D-Link、 H3C、斐讯

(六)不间断电源(UPS):爱克赛(EKSI)、KELONG、科士达、金武士、山特、易事特    

(七)数码相机:尼康、佳能、索尼    

(八)传真机:松下、三星、佳能、兄弟

(九)扫描仪:清华紫光、爱普生、虹光、汉王、方正、中晶、佳能

(十)数码摄像机:佳能、索尼

(十一)投影仪:爱普生、明基、NEC、索尼、日立、三菱电机、奥图码、松下、佳能

(十二)复印机:东芝、柯尼卡美能达、京瓷、富士施乐、夏普、佳能、理光、震旦 、联想  

(十三)油印机:理想、理光、佳文

(十四)防火墙:天融信、网御星云、网神、山石网科、东软、博达、神州数码、华为、

(十五)服务器:联想、惠普、戴尔、浪潮、曙光、IBM、华硕、宝德

(十六)一体机:惠普、联想、富士施乐、佳能、京瓷、三星、理光、兄弟

(十七)空调机:美的、格力、松下、大金

(十八)存储设备:柏科数据、联想、华为、戴尔、宏杉、众志和达

四、协议供货的价格、服务承诺

本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及协议供货商名单、承诺书、协议书、中标品牌、规格型号、优惠率、价格和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请查阅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协议定点采购大厅”栏目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huzhou.gov.cn)协议供货栏目。协议供货价格、优惠率分别为实际采购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优惠率。

五、其他事项

1.中标供应商或其指定的协议供货商应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承诺和协议要求,向各采购单位提供中标产品和相关服务,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降低服务质量,或拖延供货时间,损害采购单位利益。

采购单位如发现协议定点供应商或供货商未按规定供货、报价和提供服务,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履约的,应及时告知市财政局或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一经查实,市财政局和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把协议定点供应商或供货商上述不良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库,并暂停其协议供货资格,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直至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2.采购单位在采购上述协议供货产品时, 须按照《湖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询价暂行办法》(湖财办〔2008〕21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协议供货询价,其中协议供货商多于五家的,被询协议供货商应不少于五家,通过对协议供货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最终确定成交供货商。

3.各采购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向协议供应商或供货商提出合同以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协议供应商或供货商发现采购单位有不正当行为的,可向财政部门反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严肃追究其责任。

4.各单位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反映。

5.三县政府采购办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6.联系电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150037,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2220018。

附件:1.计算机协供议供货汇总表

2.打印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3.针式打印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4.交换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5.路由器协议供货汇总表

6.不间断电源(UPS)协议供货汇总表

7.数码相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8.传真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9.扫描仪协议供货汇总表

10.数码摄像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11.投影仪协议供货汇总表

12.复印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13.油印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14.防火墙协议供货汇总表

15.服务器协议供货汇总表

16.一体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17.空调机协议供货汇总表

18.存储设备协议供货汇总表

浙江省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附件1.doc

本文网址:http://cgzx.zjhu.edu.cn/show.asp?id=288
上一篇:下一篇: